卷煙是特殊消費品,“中華”牌卷煙的特殊性體現(xiàn)得尤為深刻,頗值得回憶。一是在五六十年代,“中華”牌卷煙是我國政府用于招待中外賓客的指定牌號,外交部門每年向上海卷煙廠定購一批“中華”牌卷煙,主要規(guī)格是五十支聽裝和二十支軟包裝,既用于國內(nèi)接待又分發(fā)到中國駐外使館招待來賓。為了運輸方便并確保“中華”牌卷煙品質(zhì)及口感,包裝要求特別講究,如“中華”牌軟包每十條用鍍鋅鐵盒密封抽氧真空,每十只鐵盒套裝木箱用鐵皮緊固,供駐外使館使用一年。二是“中華”牌卷煙出口始于1954年,受到海外華僑和華人的喜愛,早的客戶是香港德信行和澳門信中行,六七十年代在廣州出口商品交易會上“中華”牌卷煙也是供不應(yīng)求,到目前為止“中華”牌卷煙出口份額仍占國內(nèi)出口卷煙首位。三是“中華”特制聽裝卷煙曾作為禮品贈送給東歐,每年一千聽。四是1968年起中國民航總局向上海卷煙廠定制硬盒十支裝與硬盒五支裝“中華”煙作為乘坐中國民航航班紀(jì)念品,贈送給中外乘客,1978年終止,歷時十一年。五是“中華”牌卷煙長期作為商品進入外輪供應(yīng)公司、友誼商店和華僑商店。由于“中華”煙生產(chǎn)數(shù)量有限,市場上難以買到,外賓、華僑與海員在國內(nèi)購買“中華”牌卷煙需用外幣或外匯到外輪友誼或華僑商店購買,被稱為卷煙。直至中國煙草總公司成立,卷煙納入省市計劃才逐漸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