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出借人申請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借款人除償還借款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的,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利息、借款的順序抵充。
利息約定不明的,分為兩種情況。屬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外,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隨著互聯網的發(fā)展,出現了許多在線借貸平臺,它們?yōu)榧毙栌缅X的借款人提供了另一種借款渠道。這些平臺允許個人借款人與投資者直接聯系,以獲取貸款資金。在使用在線借貸平臺時,需要仔細閱讀和理解平臺提供的服務條款和借款協(xié)議,并確保選擇合法、可靠的平臺進行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