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服務:
病假條、CT/B超檢查報告、懷孕證明、診斷證明、各項病例單據;
病歷單、診斷證明書、疾病處理意見書(病假條);
門診/住院繳費票據、用藥費用明細清單等。
優(yōu)勢服務:
站在客戶角度,以真心換真情,全力為客戶紓困解難!
業(yè)內經驗豐富,一對一專業(yè)服務,從此讓客戶更舒心、省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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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到醫(yī)院去進行檢查,看病,而向領導或者單位,申請的假期,企業(yè)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yī)療假期,被稱之為病假。
開具門診診斷證明書業(yè)務須知
遇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來院,但患者曾有過就診病歷記錄,持相關單位注明所辦具體事項的介紹信原件,且符合下列條件方可辦理:
一、患者本人身故的,代辦家屬應持公安、民政或醫(yī)療機構等部門出具的患者死亡證明書、代辦家屬與患者的親屬關系證明、代辦家屬身份證明;
二、患者本人因重病臥床、行動不便等原因無法來院的,代辦家屬應當持有居委會、村委會、社區(qū)醫(yī)院或其他相關機構出具的患者重病臥床、行動不便等情況證明(或在上述介紹信中予以說明),以及患者本人同意家屬代開診斷證明的授權委托書、代辦家屬身份證明方可辦理;確因身體原因患者本人無法書寫授權委托書的,應當提交代辦家屬與患者的親屬關系證明;
三、公、檢、法等機關因為辦案需要,需要出具患者診斷證明書的,辦案人員應當持本單位介紹信及工作證件,醫(yī)生可以根據患者以前的就診病歷記錄開具;街道、民政等部門工作人員為政府照料的無家屬孤寡老人代開診斷證明書的,經辦人員應持本單位介紹信及工作證件,醫(yī)生可以根據患者以前的就診病歷記錄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