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價值 企業(yè)設計價值是在產品或服務供應商的構想中將要提供給顧客的一種效用或價值,或者指供應商根據前期的研發(fā)設計已經制造出來的但還需要通過市場傳遞給消費者的產品或服務所包含的效用或價值(即一種還沒有實現的價值)。 這是從供應角度給出的一種衡量。因此可以看成是一種目的在于滿足顧客期望價值的計劃供給量或潛在供給量。企業(yè)設計價值(EDV)明顯反映了產品和服務的供給主體的特征。 1:設計和藝術的共同價值:提升了人們的審美情趣,傳達出對于生活更加美好的向往與追求。 2:設計是商業(yè)的,帶有很強的目的性與功利性,所以設計的東西不一定就是好的,往往會成為視覺垃圾,而大部分設計品終的歸宿也是垃圾桶或者電腦里的回收站。 而藝術通常情況都是畫家體會生活后用手中的畫筆創(chuàng)作出來的抒發(fā)情感、認知、趣味、意境、審美等等一系列的美的創(chuàng)造過程,無論多么商業(yè)性的畫作,都具備它自身的某種美感。 所以,設計的價值就是商業(yè)的價值以及某種更貼近人們現實生活水平的提升與完善的價值,藝術的價值就是真善美,在精神層面給予人滿一種升華的情感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