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匯票(Time Draft): 遠期匯票是指在一定期限內(nèi)支付的匯票。遠期匯票根據(jù)支付期限可以分為不同類型,如30天、60天、90天等。這種類型的匯票常用于需要延遲支付的交易,同時也給付款人提供了更多的時間來籌備資金。
國際貿(mào)易: 匯票在國際貿(mào)易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出口商可以通過向進口商開具匯票,要求在特定時間內(nèi)支付貨款。匯票可以作為支付方式之一,同時也可以用于融資或信用證等交易。
按付款時間——即期匯票、遠期匯票。
即期匯票(sight bill, demand bill, sight draft)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對方立即付款的匯票,又稱見票或即付匯票。
遠期匯票(time bill, usance 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的匯票。在遠期匯票中,記載一定的日期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為定期匯票;記載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間付款的,為計期匯票;記載于見票后一定期間付款的,為注期匯票;將票面金額劃為幾份,并分別指定到期日的,為分期付款匯票。
遠期匯票按承兌人分為——商業(yè)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yè)承兌匯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銀行以外的任何商號或個人為承兌人的遠期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兌人是銀行的遠期匯票。
提示
提示(Presentation)是持票人將匯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兌或付款的行為,是持票人要求取得票據(jù)權(quán)利的必要程序。提示又分付款提示和承兌提示。
承兌
承兌(Acceptance)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遠期匯票時,在匯票上簽名,承諾于匯票到期時付款的行為。具體做法是付款人在匯票正面寫明“承兌(Accepted)”字樣,注明承兌日期,于簽章后交還持票人。付款人一旦對匯票作承兌,即成為承兌人以主債務(wù)人的地位承擔(dān)匯票到期時付款的法律責(zé)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