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是由材料、結構、外觀形式和功能四種因素組成,其中功能是先導,是推動家具發(fā)展的動力;結構是主干,是實現功能的基礎。這四種因素互相聯系,又互相制約。由于家具是為了滿足人們一定的物質需求和使用目的而設計與制作的,因此家具還具有材料和外觀形式方面的因素。
家具多指衣櫥、桌子、床、沙發(fā)等大件物品。
經濟性:家具材料的經濟性包括材料的價格、材料的加工勞動消耗、材料的利用率及材料來源的豐富性。
強度:強度方面要考慮其握著力和抗劈性能及彈性模量。
表面裝飾性能:一般情況下,表面裝飾性能是指對其進行涂飾、膠貼、雕刻、著色、燙、烙等裝飾的可行性。
功能
家具產品的功能分為四個方面,即技術功能、經濟功能、使用功能與審美功能,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家具中的更具有了保值和增值功能,比如歐式家具中的老柚木和中式家具中的老紅木。
現代板式家具飾面材料很多,其中木皮和貼紙均很常用,但檔次就完全不同。木皮家具富有天然質感,美觀耐用、但價格相對較高,而貼紙家具易磨損、怕水、不堪碰撞,但價格低廉、屬于大眾化產品。一些磨損程度不大、不近水源的家具品種也以貼紙為主,如鞋柜、書柜等。
顧客光顧家具店,會看到價格牌上諸如“胡桃木地柜”、“櫻桃木茶幾”、“櫸木餐椅”等說明。這時候,弄清楚是實木、木皮還是貼紙,就非常關鍵。實木、貼木皮的可以稱為“櫻桃木家具”,但貼紙的就只能叫“櫻桃木紋家具”,否則就屬魚目混珠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