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燈光的控制系統(tǒng)須能有效地控制和調配全部燈具并產生諧調的藝術效果。它由電源配電板、調光器及總控制臺三個部分組成。
舞臺燈光設計主要根據劇本、導演要求及舞臺美術的總體設想進行藝術構思,繪制布光設計圖,并具體安排技術體現(xiàn)工作。燈光設計應能利用多種造型手段,適應不同風格的演出,如有的演出要求表現(xiàn)出寫實主義的風格,而有的則要求創(chuàng)造出抽象的、寫意的或隱喻的意境
把握舞臺氣氛構成關系
(A)亮度關系--明亮程度的制訂/透視/明者搶前、暗者退后/明暗對比控制/高調-強調重點/低調-效果顯著
(B)色彩關系--現(xiàn)實/裝飾/飽和度/色溫/原色對比-間色對比
(C)時空關系--時間色彩變化/光區(qū)空間變化/透視感/距離感
(D)觀演關系--情感交流/心理共鳴
(E)形式關系--自然/夸張/抽象
(F)審美關系--與演出和揩的創(chuàng)作;審美的標準與/表現(xiàn)效果/素養(yǎng)
(G)主觀客觀關系--主觀表現(xiàn)情節(jié)的構想;客觀再現(xiàn)演出燈光的空間構成
(H)主次關系--重點人物與非重點人物,人與景的效果-人亮與景亮;強調重點-減弱非重點,局部支點-整體演區(qū)
(I)情境關系--同一場景可產生不同燈的光效果,做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
(J)創(chuàng)作語匯關系--有自主創(chuàng)意的;與情節(jié)密切相關的;連續(xù)畫面的燈光構成效果
功能:①使舞臺畫面更清晰:使觀眾能夠看清什么或舞臺的某些角落不觀眾看見(現(xiàn)性)。②加強舞臺表演的效果:符合劇情需要,使背景顯得自然,對劇情發(fā)展起到襯托、暗示和誘導作用、調節(jié)氣氛(演員、觀眾)。 舞臺燈光的使用原則:①強度(指燈光的亮度):必須有足夠的燈光,使觀眾能夠看到顏色、外表和細節(jié)。②分配:包括燈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臺的方向分配,主體必須與配角和背景與明顯不同(顏色)可亮度區(qū)別。③顏色:依靠色紙、電腦調色等方式來滿足劇情的需要。④變化:依劇情需要,使燈光的顏色、亮度、運動進行變化。在舞臺燈光的具體使用過程中,在減少某一光源前,應做好增強下一光源的準備,除劇情的特殊需要外。盡是避免黑聲,以免影響演職人員的工作。
舞臺燈光換色器
換色器的設計推廣,大大地簡化了舞臺燈具的數(shù)量,減輕了燈光工作者的勞動強度,也節(jié)約了投資金額,所以它是一種舞臺配置不可缺少的器械,市場上主要有機械換色器和電及換色器兩種。
1、舞臺機械換色器:其設計簡便,價格較低,為20世紀80~90年代中期主流產品,已經接近于淘汰。
2、舞臺電腦換色器:是一種新型換色器,其采用國際標準的DMX-512信號輸出,可由專用控制器控制,也可連接于電腦調光臺使用,它有多模式、高精度、大容量、控制距離遠等特點,成為市場換色器的主流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