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的極限狀態(tài)應分為承載打極限狀態(tài)和U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 承載力極陽限狀態(tài)包括土體穩(wěn)定、圍護結構破壞和支撐錨固系統(tǒng)失效;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包括基坑變形不影響相鄰地下結構,相鄰建筑、管線和道路 等正常使用。
圍護墻底面抗滑移驗算。防止墻體底面與地基接觸面上的抗剪強度不足,使墻體底面產生滑移。
基坑圍護墻前抗隆起穩(wěn)定驗算。防止圍護墻旅部地基強度 不足。 產生向基坑內涌土。
在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qū),降水是基坑設計必須考慮的一項內容,可以分為基坑內降水和基坑外降水兩種情況。 放坡開挖或無隔水帷囊的支護開挖通常在基坑外降水;圍護墻設置隔水帷幕時通常采取坑內降水。
不適當?shù)拈_挖方式往往是造成基坑事故的重要原因。 支護結構設計一方面應為土方開挖創(chuàng)造條件,同時應對開挖方式提出要求。 其中重要的要求是每階段的開挖深度與相應設計廠況的計算模型—致。 強調先支撐 〈武錨定) 廳后開挖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