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證明中,應該寫明證明人所在公司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和主要業(yè)務范圍等信息。這些信息可以讓證明人在需要的時候,向相關部門或機構提供資料。
在職證明通常須包含如下信息:
1、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訪問時間和出行費用的承擔方。
3、確認返還后保留職位。
4、注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
5、負責人姓名、職務及其簽字。
6、單位名稱,詳細地址,聯(lián)系電話和傳真。
需要注意的是,在職證明通常需要和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一同提供。
工作證明書寫格式示例
有我單位職工 同志,從事_____________(專業(yè))相關工作 年,其主要工作經(jīng)歷如下:起 止 年 月
在 崗位從事何 工作,獲何 專業(yè)技術資格。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經(jīng)查,該同志在工作期間,能遵紀守法,無違反職業(yè)操守的行為。我單位對本證明真實性負責。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工作證明對于員工申請房貸、租房以及就業(yè)等方面都有較大的幫助,可以證明其在單位有穩(wěn)定的工作來源。 工作證明的格式應簡潔明了,對于證明事項應具體詳細,盡量避免紕漏或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