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有關規(guī)定,民政部原則上是不允許尸體跨界運輸,意思就是要就地火化,只允許帶骨灰,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請,喪事承辦人出具相關申請材料,填寫《遺體外運申請表》,由市民政局審核通過即可運回。
凡無醫(yī)院死亡證明,無公安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無殯葬辦理部分運尸證明,而將尸體運往異地的,鐵路、交通和民航部分不予承運,公安部門有權禁止通行。
特殊情況也必須要做出申請。說明實情。一旦沒有經(jīng)過任何批準隨便運送尸體,不僅會被扣車罰款,還會對死者造成不敬,這是不能被接受的。
對于外地人員在北京死亡的,如果要將遺體運回原籍,按照有關規(guī)定,要提交死亡者的死亡醫(yī)學證明書、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同時必須持有死亡者戶口所在地的區(qū)、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將遺體運回的證明信。遺體要在戶口所在地殯儀館火化,將火化單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實行土葬的,應當在指定地點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