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函是依據商務合同開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是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人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申請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
簡單辨認獨立保函:“一般無條件”、“見索即付”、“不依附合同生效”、“保函是獨立的”或“本函適用《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tǒng)一規(guī)則》”等字樣的,基本可以確定本保函格式為獨立保函。
保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于獨立保函,但保函未載明據以付款的單據和金額的除外:
1.保函載明見索即付;
2.保函載明適用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tǒng)一規(guī)則》等獨立保函交易示范規(guī)則;
3.根據保函文本內容,開立人的付款義務獨立于基礎交易關系及保函申請法律關系,其僅承擔相符交單的付款責任。
獨立保函的開立時間與生效時間如何確定?
獨立保函的開立時間為開立人發(fā)出獨立保函的時間。獨立保函一經開立即生效,但獨立保函載明生效日期或事件的除外。
獨立保函是否可撤銷?
獨立保函未載明可撤銷的,視為不可撤銷的獨立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