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電滲井點降水
電滲井點適用于滲透系數(shù)小的細粒土,如粘土、亞粘土、淤泥、淤泥質粘土等。這些土壤的滲透系數(shù)小于0 . 1m/d,用普通井點很難達到降水的目的。電滲可以有效地將細粒土中的水抽出。需要結合輕型井點或噴射井點應用,**水位的深度取決于輕型井點或噴射井點。電滲井點降水過程中,對電壓、電流密度、耗電量進行測量和必要的調整,并做好記錄,**繁瑣。
8.洗井
鼓風機用來洗井。如果井內下沉比不夠,就要注入清水,必須洗井,直到水和沙都洗干凈。
基坑降水工程中應考慮的三個因素
1.建筑的現(xiàn)場條件及設計和施工數(shù)據
場地條件制約降水方案的制定,主要包括場地周圍已有建筑物的高度、分布、結構以及與擬建項目的距離?;A周圍的地下設施(包括給排水管道、光纜、供氣管道等。);向外抽水和排水通道及電源等。相關設計和施工資料包括基坑開挖的規(guī)模和分布;地下建筑施工的相關要求等。這些條件決定了所采用降水方法和具體的設計施工方案,也決定了確保周圍建筑物和地下設施**的具體實施措施。
基坑支護結構設計應從穩(wěn)定、強度和變形等三個方面滿足設計要求:
1、穩(wěn)定:指基坑周圍土體的穩(wěn)定性,即不發(fā)生土體的滑動破壞,因滲流造成流砂、流土、管涌以及支護結構、支撐體系的失穩(wěn);
2、強度:支護結構,包括支撐體系或錨桿結構的強度應滿足構件強度和穩(wěn)定設計的要求;
3、變形:因基坑開挖造成的地層移動及地下水位變化引起的地面變形,不得超過基坑周圍建筑物、地下設施的變形允許值,不得影響基坑工程基樁的或地下結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