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花轎的種類及樣式繁多,因各地的習(xí)俗、貧富及主人的身份而略有不同。普通人娶親用的一般是二人抬的花轎,罩轎子的帷子都選用大紅色的彩綢,并繡有富貴花卉、 丹鳳朝陽和百子圖等吉祥圖案,綴以金、銀色,以烘托熱鬧喜慶氣氛。家境富貴之戶常用四人抬的大花轎,轎子的裝扮與二人抬的相差無異。到清朝末年,在當(dāng)時的上海等大城市,許多女子已不肯坐花轎,改用馬車等車輛了。民國初期,由于從日本輸入的人力車(俗稱黃包車)比較輕便快捷,遂在民間廣為使用,轎子逐漸被取代。
俗話說:“大姑娘坐花轎——頭一回。”確實,在傳統(tǒng)的婚姻禮俗中,一頂花轎稱不可或缺的道具,由此衍生出上轎、起轎、喝轎、宿親、翻鏡、壓街(顛轎)、落轎等一系列繁文縟禮,把整個送嫁迎娶活動的喜慶氣氛推向高潮。
從《東京夢華錄》、《五雜俎》等宋明人士所寫的著作可以看出,大約自北宋中期起,開始有“花檐子”迎娶新婦的風(fēng)氣流行于汴京,到宋廷遷都江南后,花轎迎親才蔚為社會性的時髦,其后一直傳承下來。倘論人力簡省、通行速度和費用開支,花轎顯然不及車馬來得方便,即論舒適和排場亦未必可比。緣此,從車馬到花轎的轉(zhuǎn)變是怎樣發(fā)生的,便成了一個令人感興趣的問題。
隨著理學(xué)在南宋的興盛,這種“從一而終”的觀念漸為社會接受,“檐子”取代車馬的迎親習(xí)俗亦流行起來。其后果,一方面是嫁出的女子從此失去返歸娘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她們在夫家的地位也有所鞏固,俗謂“我是被你們家用花轎抬過來的”抗辯自衛(wèi)之辭,就是以這種迎娶禮節(jié)為根據(j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