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子原名“輿”,早記載見司馬遷的《史記》,說明早在春秋時期就已經(jīng)有轎子了。晉六朝盛行肩輿,即用人抬的轎子。到后唐五代,始有“轎”之名。北宋時,轎子只供皇室使用。宋高宗趙構(gòu)南渡臨安(今杭州)時,廢除乘轎的有關(guān)禁令,自此轎子發(fā)展到民間,成為人們的代步工具并日益普及。
古代花轎的種類及樣式繁多,因各地的習(xí)俗、貧富及主人的身份而略有不同。普通人娶親用的一般是二人抬的花轎,罩轎子的帷子都選用大紅色的彩綢,并繡有富貴花卉、 丹鳳朝陽和百子圖等吉祥圖案,綴以金、銀色,以烘托熱鬧喜慶氣氛。家境富貴之戶常用四人抬的大花轎,轎子的裝扮與二人抬的相差無異。到清朝末年,在當(dāng)時的上海等大城市,許多女子已不肯坐花轎,改用馬車等車輛了。民國初期,由于從日本輸入的人力車(俗稱黃包車)比較輕便快捷,遂在民間廣為使用,轎子逐漸被取代。
花轎的主要用途是接新娘到丈夫家舉行婚禮。新郎如果去迎親,多為騎馬伴隨,有時也可乘坐藍(lán)、綠甚至紅色的小轎子跟隨。但因為婚禮尚未舉行,傳統(tǒng)上新郎新娘這時候不會同乘一轎。
隨著理學(xué)在南宋的興盛,這種“從一而終”的觀念漸為社會接受,“檐子”取代車馬的迎親習(xí)俗亦流行起來。其后果,一方面是嫁出的女子從此失去返歸娘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她們在夫家的地位也有所鞏固,俗謂“我是被你們家用花轎抬過來的”抗辯自衛(wèi)之辭,就是以這種迎娶禮節(jié)為根據(j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