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轎子運用到娶親上,早見于宋代,后來才漸漸成為民俗。那時,待嫁的女方在家里打扮停當,凌晨,男方就會派來迎親的鮮艷的大花轎,這叫“趕時辰”。據(jù)說當天如有幾家同時娶親,誰趕的時間早,將來誰就會幸福美滿。南宋吳自牧在《夢梁錄·娶嫁篇》里有這方面的記述。這一習俗,在現(xiàn)在的泰安市寧陽縣沿汶河一帶的村莊還十分盛行。
明朝崇禎年間的花轎用藍綢作幔,四角懸桃紅色彩球。后來開始采用紅色刺繡、織錦,后來又有用大紅紗綢滿繡的。
花轎多為4人抬,有的時候加2人替換,或者在前后打傘、放鞭炮等。在新娘娘家起轎、新郎家下轎的時候,都會有一些有關(guān)的民俗儀式;但具體情況則因地域而不同。去娘家的路上,花轎一般不可以空著,而是坐一名男孩,稱為壓轎孩。
中唐以后,“檐子”迎親居然成了一種有身分的標志,連七姓之外的士流人家亦有貪慕虛榮而學樣的。迨至宋朝,前朝禁令一概廢除,“檐子”送嫁轉(zhuǎn)為公開,又嫌其簡陋,遂刻意裝飾,俗稱“花檐子”,日后再流變?yōu)榛ㄞI。從此,“花檐子”或花轎代表某種社會身分的觀念深入人心,似乎非如此不能得到輿論的認同和尊重,而諸如納妾收房、寡婦再嫁等婚姻活動不得乘坐花轎的禁忌,也由此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