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在職情況收入的一種證明。什么情況下需要開在職證明: 1、考試,有的考試明確要求需要提交在職證明(如公務員考試,一級建筑師,中級會計師,助理工程師等),沒要求則不需要。 2、辦理貸款或信用卡之類的。 3、孩子留學。 4、出國簽證。 4、其他情形下需要證明非下崗職工身份時。
北京領區(qū)韓國旅游簽證在職證明模板
在職證明
致尊敬的韓國駐北京領事館:
茲有某某(護照號碼:XXXX,出生日期:19XX/XX/XX)于XXX年XX月進入我公司參加工作,職位為總裁,月收入為XXX人民幣。我公司同意某某于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X月XX日期間前往韓國旅游,在韓國旅游期間一切費用將由其本人承擔。
該員工在貴國遵紀守法,并按時回國,在韓國旅游結束后將繼續(xù)為我公司服務。
X X X 有 限 公 司
負責人:XXX(打印姓名并簽字)
202X年XX月XX日
蓋公章
辦理工作收入證明需要注意事項:
(1)工作收入證明通常是單位的人事部門或是財務部門所開具,而且要加蓋公章;
(2)收入金額至少要是月供的2倍;
(3)開工作收入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4)開工作收入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5)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財務章或則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工作證明可以加強公司或者組織與員工之間的信任關系,對于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力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工作證明的開具應及時準確,對于員工的事業(yè)發(fā)展起到積極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