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場,指夜晚時娛樂、休閑、放松的娛樂場所,包括酒吧、KTV、歌舞廳、夜總會、會所、夜店等。此類場所為客人提供酒水、食品、空間、設(shè)施設(shè)備等,以滿足客人吃、喝、玩、樂、放松等需求。多存在于城市和城鎮(zhèn)中。
西式夜總會,又稱為卡巴萊(Cabaret),在歐美各地常見,起源于法國及德國等地。
此類夜總會提供西式晚餐,跳舞或話劇等表演,表演項目多為西式歌舞表演,部分會由歌手或舞蹈團演出。一些西式夜總會的表演者是長駐演出,以吸引游客等觀眾,另一些則由世界性的表演團體作巡回性演出。
KTV起源于日本,從早期在酒館里的3人“走唱樂隊”發(fā)展到“卡拉OK”,卡拉就是日語“空”的意思,而“OK”就是英語“Orchestra”(交響樂隊)的前兩字發(fā)音,日本人造字把這兩個字結(jié)合起來成為“卡拉OK”就是無人樂隊的意思,后來傳到臺灣,把卡拉OK裝在房間里然后取名為KTV,“K”為卡拉OK的字,“TV”為MTV(音樂電視)的后兩字組合成KTV。
隨著當時哈日族的風潮開始盛行時,這股OK風在20世紀70年代后期吹進臺灣,被正式譯為卡拉OK。香港、大陸內(nèi)地包括東南亞基本上延承了臺灣的風格,以KTV的形式為主。一開始,臺灣完全仿效日本的開放式空間設(shè)計,但是效果并不好。臺灣商人將原有的包廂式小視聽中心與之結(jié)合起來,經(jīng)改良后,出現(xiàn)了以包廂為主的KTV。既可以欣賞畫面,又能引吭高歌;互不干涉,跳舞的跳舞,表演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