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廢銅,它是使用后被廢棄的物品,如從舊建筑物及運(yùn)輸系統(tǒng)拋棄或拆卸的叫舊廢雜銅。銅和銅基材料,不論處于裸露狀態(tài),還是被包在終產(chǎn)品里,在產(chǎn)品壽命周期的各個階段都可回收再生。
杉木瓦與銅質(zhì)防水板相容嗎?
瓦片在安裝時如果與金屬防水板直接接觸的話,就會使水從前面的瓦檐下通過毛細(xì)管流出去。水將仍然與防水板接觸,并且酸性增強(qiáng)。這種酸性水以橫向形式使防水板腐蝕,從而導(dǎo)致"界面腐蝕"或防水板上的針孔。正確的作法是:將前面的瓦檐提高到一個斜面,從而打斷了瓦與防水板之間的聯(lián)系。
含銅廢碎料涉及的范圍較廣,包括紫銅、黃銅、青銅、白銅的廢雜料,其中,紫雜銅的廢碎料多,如廢舊電纜、銅管、紫銅管、棒、板、塊、帶等。按其可回收加工的便利程度,可以分為5種類型。
第1類:
(a)紫銅管、棒、板、塊、帶,表面干凈,無油泥和其他黏附、夾雜;
(b)各種裸銅線、短線和其他純銅廢料。
第2類:
(a)如類銅廢料中混有紙屑、各種絕緣材料、少量油泥、銹垢、雜物,但其總質(zhì)量不大于1%;
(b)直徑0.3mm以上的漆包線無污物和雜物。
第3類:各種報廢的純銅或有薄鍍鋅層的純銅電器開關(guān)、零部件。
第4類:
(a)直徑0.1~0.3mm的漆包線;
(c)有油泥或少量其他夾雜的漆包線;
(c)干凈、發(fā)脆的火燒線。
第5類:各種純銅水箱、蒸發(fā)器、熱交換器具,但其內(nèi)部不得有充填物,只允許有少量自然形成的水垢。
廢雜銅依據(jù)純度進(jìn)行分類。廢雜金屬再生研究所甚至把銅及其合金細(xì)分為53類。通常把含cu量大于99%的銅材叫作1號銅,可以直接重熔和使用,不要求進(jìn)一步加工;銅含量為94.5%的銅叫作2號銅,在以金屬銅的形態(tài)使用之前,必須重熔;其他常見的分類等級還包括加鉛黃銅、黃銅與低鋅黃銅、彈殼黃銅、汽車散熱片、高銅黃銅(紅色黃銅)、高速切削黃銅等,可以以同成分合金的形式用于重新加工銅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