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6809—2008《防火窗》標準規(guī)定了防火窗產品的命名、分類與代號、規(guī)格與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內容,適用于建筑中具有采光功能的鋼質隔熱防火窗、木質隔熱防火窗和鋼木復合隔熱防火窗,其它防火窗也可參照執(zhí)行。新標準對應于防火門標準修改了防火窗的相關耐火性能參數(shù)。
防火卷簾門的種類主要有復合型鋼質防火卷簾(防火防煙)、無機特級防火卷簾(雙軌雙簾)、鋼質復合型水噴汽霧式防火卷簾、鋼質復合型側向式防火卷簾、鋼質復合型水平式防火卷簾、無機特級折疊式防火卷簾以及帶各種簾中門的防火卷簾。
在通常情況下,大型建筑根據國家消防法的規(guī)定配置了消防中央控制系統(tǒng)。當火災發(fā)生時,安裝在房頂?shù)臒煾袀鞲衅鳎ê喎Q煙感)首先接到煙霧信號,同時向中央控制系統(tǒng)報警,消防中央控制系統(tǒng)通過識別后接通火警所在區(qū)域的防火卷簾門電源,使火災區(qū)域的防火卷簾按一定的速度下行。當卷簾下行到離地面約1.8米位置時,停止下行,以利于人員的疏散和撤離。防火卷簾門在中間停留一定時間后,再繼續(xù)下行,直至關閉。防火卷簾門的下行速度和中間停留時間可在安裝時進行調整。
鋼質防火卷簾是公共場所防火分區(qū)和防火隔斷的重要消防設施。它是機械與電器綜合性能的消防產品,因此對安裝好的防火卷簾應始終處于正常狀態(tài)。鋼質防火卷簾在使用過程中,專用設備應有專人使用和保管,并具有一定電工及機械基礎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