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實質審查(18-30個月左右)。(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實質審查期9個月)
初審公告
商標的初審公告(3個月)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符合《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的,允許其進行商標注冊。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審的商標自刊登初審公告之日起三月內沒人提出異議,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fā)放注冊證。
四個步驟:商標查詢()—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左右)—商標實質審查(5-—6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領取注冊證(2個月)。
友情提醒:在商標申請期間(未獲準注冊之前),請不要在使用中標注注冊標記(如:“注冊商標”、“?”等),可以標記“TM”。
法人申請商標需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供的資料。
法人申請商標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空白處加蓋清晰公章);2.商標圖樣(包括文字圖樣或圖形等),3.告知欲注冊的產品或服務,例如想注冊的是服裝還是電器。
特別說明: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xù)展注冊。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xù)展申請的,可在期滿后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xù)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后仍未提出續(xù)展申請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
具體說明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xù)展注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4)申請續(xù)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5)根據(jù)《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被異議的商標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因此,尚處在異議、異議復審、異議復審訴訟中的商標,已到商標續(xù)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xù)展;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將根據(jù)異議、異議復審或訴訟的終結果決定是否核準續(xù)展,如商標終被不予核準注冊,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將對續(xù)展申請不予核準,申請費用可以辦理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