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擔保人(擔保公司)在投標人投標之前,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保證中標人將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并將提供招標人所要求的履約保函。如果中標人違約,則保證擔保人將在保額內(nèi)賠付招標人的損失。投標保證擔保可用于設(shè)計招投標、施工招投標、監(jiān)理招投標、材料采購招投標等各種招投標活動。
銀行保函格式有三種類型:一般保證格式、連帶責任格式、獨立保函。
一般保證格式的特征:
1、銀行為第二責任人。
2、①保證方式明確為一般保證;
②被保證人已不能履行債務;
③索賠需要出具的關(guān)于被保證人違反主合同約定而需承擔責任的生效裁判文書。只要保函文本中有上述任意2種或以上,都可以判定為一般保證格式。
連帶責任格式的特征:
1、銀行與被保證人并列為責任人;
2、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連帶責任。
獨立保函格式的特征:
1、保函載明見索即付;
2、保函索賠條件描述為無條件索賠、無需證據(jù)索賠等;
3、保函載明適用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tǒng)一規(guī)則》。
銀行絕不接受的條款
1、收到索賠通知后至少7個工作日賠付,立即、小于7個工作日或者日期單位為天的均不接受,如果一定要準入需追加0.2%收費;
2、保函必須載的到期日;
3、保函權(quán)利不可轉(zhuǎn)讓,或經(jīng)銀行書面同意方可轉(zhuǎn)讓;保函權(quán)利可以由繼承人繼承,但是不可以由受讓人繼承。
保函格式的苛刻程度影響審批條件,沒有格式要求的甲方盡量溝通采用弱格式,有格式要求的甲方盡量能弱化保函格式。
工程招投標履約擔保
保證擔保人(擔保公司)在投標人投標之前,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保證中標人將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并將提供招標人所要求的履約保函。如果中標人違約,則保證擔保人將在保額內(nèi)賠付招標人的損失。投標保證擔??捎糜谠O(shè)計招投標、施工招投標、監(jiān)理招投標、材料采購招投標等各種招投標活動。
投標擔保金額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 2% ,不得超過 80 萬元人民幣。
履約擔保書
履約擔保書的擔保方式是:當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違約時,開出擔保書的擔保公司或者保險公司用該項擔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務或者向發(fā)包人支付該項保證金。工程采購項目保證金提供擔保形式的,其金額一般為合同價的30%一50%。
承包人違約時,由工程擔保人代為完成工程建設(shè)的擔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設(shè)的順利進行,因此是我國工程擔保制度探索和實踐的重點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