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部分拆除是指清除碎塊,以及為拆除作準備或為減輕拆毀工作而進行的部分拆除。這種拆除決定于現場條件、拆除物的結構類型和拆除材料的神類。準確地了解支承情況、材料特點(例如主筋的位置和種類)和對實際情況的局部檢査,都是進行部分拆除工作的決定性的前提條件。 在拆除單個建筑構件時,應注意不要影響保留的建筑物或建筑物一部分的承載能力。需要時可安裝輔助結構,如梁、支撐、托架等,或采用其他穩(wěn)定措施如繩索拉緊。
隨著我國城市現代化建設的加快,舊建筑拆除工程也日益增多。拆除物的結構也從磚木結構發(fā)展到了混合結構、框架結構、板式結構等,從房屋拆除發(fā)展到煙囪、水塔、橋梁、碼頭等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拆除。因而建(構)筑物的拆除施工近年來已形成一種行業(yè)的趨勢。拆除工程是指對已經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筑物進行拆除的工程。
確定合理的拆除順序。對于群體工程的拆除,可根據風向和周邊的環(huán)境,制定可行的拆除方案,確定合理的拆除順序,從而減少對周邊環(huán)境的污染。 清除建筑物表面長期吸附的灰塵。拆除之前,先將建筑物內外表面長期吸附的灰塵和樓地面的塵土用水清理干凈,減少拆除時附在建筑物表面的灰塵飛揚。
使用機械拆除建筑物時,應從上到下逐層施工;應首先拆除非承重結構,然后拆除承重結構。對于部分拆除的建筑物,保留部分必須加固,然后分離和移除。 在施工中,特別人員負責監(jiān)測被拆遷房屋的結構狀況,并作出記錄。當發(fā)現不穩(wěn)定的趨勢時,必須停止行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