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在本市,死亡實行遺體火化后,其骨灰盒不需要寄存的,直接進入市荔仙園(經(jīng)營性公墓)或所在轄區(qū)的公益性公墓指定的1平方米墓穴埋葬的,除給予1―6項基本補貼之外,再給予補貼1000元。
做七儀式:按照古代的喪俗,靈柩一般都在“終七”以后入葬,人們認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jīng)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jié)束,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佛教認為,除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升天,靈魂一般并不能夠馬上轉(zhuǎn)生,沒有轉(zhuǎn)生的亡靈不是鬼,是在死后至轉(zhuǎn)生過程中的一種身體,等待轉(zhuǎn)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人死后七個七期中,孝屬或親友如果能請僧人來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處,所以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是在七七期,如果過了七七期之后,亡靈托生的類別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托生的類別了,如果一個人,生前作惡很多,注定來生要托生畜類,當他死后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屬親友為他大做佛事,使他聽到出家人誦經(jīng),當下許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為人了,而道也認為超度是在他“七魄”沒有散盡之前。
殯葬是人類自然的淘汰,是對死者遺體進行處理的文明形式,是社會發(fā)展的產(chǎn)物,也是文化傳統(tǒng)的組成部分。殯葬原是土葬的文言用詞,現(xiàn)在殯葬指的是處理死者的遺體的方法和對死者的哀悼的形式。包括發(fā)訃告、向遺體告別、開追悼會、致悼詞、送花圈、挽聯(lián)、出殯送葬、安葬、安放骨灰盒等一系列的喪葬事項。
守孝期間,子女忌參加娛樂活動 古時候父母去世,子女要一般要守孝三年,在這三年守孝期間,不可以舉行婚嫁之事,也不得舉行吉慶之事。 古代講究“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論官做得多大,父母去世后,都要請假回祖籍守孝,稱為“丁憂”。如果官員不回鄉(xiāng)守孝,就可能受到御史彈劾,受到處分,嚴重者甚至會永不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