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卸和滅火劑回收處理
1)拆卸滅火器是對滅火器零部件進行分解檢查的步。
2)拆卸應采用專用工具,先將噴嘴、噴射管等外部附件卸下(推車式滅火器還包括車架組件等零部件)。然后對滅火劑進行撤除處置。
3)對于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劑一般采用直接排空的方法處理,不予回收,若予以回收利用,應采用專用的回收裝置收集;
4)對于潔凈氣體滅火器,應采用專用的回收裝置分類收集滅火劑。
5)對于回收的滅火劑,應分類進行含量和含水率檢驗,經(jīng)檢驗符合要求的滅火劑可用于再充裝,不符合要求的滅火劑應送有關(guān)生產(chǎn)企業(yè)或環(huán)保部門處置。
6)做好回收滅火劑的名稱、數(shù)量、檢驗結(jié)果及可用于再充裝的數(shù)量的記錄。
更換零部件
1)滅火器瓶體和器頭不可更換,其余更換部件性能參數(shù)與原企業(yè)保持一致。
2)零部件更換兩種情況:一是零部件存在缺陷更換,二是一些特定部件每次維修時必須更換。
滅火器單位檢查
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須送到已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檢查,更換已損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qū)動氣體。
滅火器不論已經(jīng)使用過還是未經(jīng)使用,距出廠的年月已達規(guī)定期限時,必須送維修單位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手提式和推車式 滅火器、手提式和推車式干粉滅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期滿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
手提式和推車式機械泡沫滅火器、手提式清水滅火器期滿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手提式和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手提式酸堿滅火器期滿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檢 [3] 查。
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情況的必須作廢品處理。
維修滅火器【年檢】包括:1,滅火器檢測(卸壓打開滅火器檢測器頭、閥門、虹吸管、壓力表性能是否正常,并更換損壞的配件);2,滅火器筒體水壓試驗,測試滅火器筒體在2.5MP的壓力下是否變形報廢,檢測滅火器筒體是否銹化腐蝕;3,烘干滅火器筒體;4,重新灌裝滅火藥劑并稱重計量,更換變質(zhì)的滅火藥劑;5,重新充裝驅(qū)動氣體氮氣壓;6,密封器頭后做噴射性能檢查、氣密性能檢查;7,滅火器筒體外部的清潔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