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體分為兩個部分:
1、拖頭部分:是整個掛車的牽引動力提供源。
2、掛車部分:整個車輛的承運裝貨區(qū)域。
3、拖頭部分和掛車部分是各自擁有獨立的手續(xù),擁有兩個行駛證,兩副不同牌照的。
4、其次拖頭的牌照和掛車的牌照是不相同的。
什么是大件:
1、超限設備(貨物)是指裝載輪廓尺寸超過車輛限界標準,主要從體積來說:包括超高、超寬、超長的三超大件(相對于不同的車輛尺寸)超高的貨物,連車帶貨不得超過4.8米;
2、超重設備(貨物)是指車輛所載總重量低于貨物的總重量(相對于不同的車輛載重)。
對長寬高規(guī)格比較大的部件或需層疊裝運的構件,應根據構件外形尺寸、質量,設置固定架、支撐架等予以固定,以防傾倒,
應根據吊裝方法及運輸行進方向確定裝車方向,體積較大的結構件在裝車時務必慎重研究裝運位置。必要時可要求承運車輛現場移車、配合裝車。
在各鋼構部件之間應用隔板或隔木隔開,部件上下的支撐墊木應在同一直線上,并加墊楞木或橡膠等物使其緊密接觸,用鋼絲繩和花籃螺栓連成一體并拴牢于車廂上,以免構運輸時滑動變形或互碰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