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制的優(yōu)勢:
分配機制靈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潤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間自由約定,不受出資比例的限制。
避免雙重納稅,有限合伙企業(yè)的全部收益在分配給每一個合伙人之后,再由他們按照自己適用的邊際稅率納稅,避免了公司制下的雙重稅賦。 3.靈活有效的激勵機制、決策機制有限合伙制一般在《有限合伙協(xié)議》中,會賦予普通合伙人(GP)較多的管理權限以及較豐厚的利潤分配方案,有限合伙企業(yè)充分授權普通合伙人管理運作基金,使得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利益緊密結合的同時,大大提高提升了普通合伙人的積極性。
約束機制加強風險管理有限合伙人如果不滿意普通合伙人管理時,可在終止后選擇其他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yè)的約束機制,有效約束普通合伙人的投資行為必須做到盡職盡責。
5.資金使用效率較高投資人的出資實行“承諾出資”,注冊時無需驗資,有投資需要時普通合伙人根據《有限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比例通知所有合伙人分批注資。沒有好的投資項目時,認繳的資本可以暫時不到位,而在有了好的投資項目時,可集中投入資金,從而避免資金積壓,提高使用效益。但在銀行融資方面,有限合伙企業(yè)存有壁壘。
工商注冊,代理記賬,公司轉讓變更,需要的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