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回收;
汽車使用達到一定期限 ,各個系統(tǒng)的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 ,維護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車的正常行駛,應當及時報廢更新。 [1] 凡在我國境內注冊的民用汽車,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1.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礦山作業(yè)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重、中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累計行駛40萬公里;特大、大、中、輕、微型客車(含越野車)、轎車累計行駛60萬公里;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里;
2.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yè)專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其他車輛使用10年;
3.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理的;
4.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5.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guī)定值百分之50的;
6.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要求的;
7.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1車輛回收與報廢流程
汽車報廢后相關企業(yè)就會將車輛給回收掉,然后對車輛進行拆解等,避免報廢車重新入市而帶來隱患。那么車輛回收與報廢流程是怎么樣呢?很多人對這這方面知識不太了解,今天小編就為你做詳細介紹。
第 一、將報廢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yè)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機動車回收企業(yè),機動車回收企業(yè)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7日內將《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
第二、報廢受理手續(xù)
機動車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請注銷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帶齊相關證明、憑證,直接到車輛管理所大廳門口排隊叫號系統(tǒng)領取排隊號碼,在用車受理窗口辦理:;因質量問題退車的:
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機動車滅失的
第三、申請注銷登記
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yè)交售報廢機動車。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yè)將上述材料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領取相關憑證
本市機動車所有人在異地辦理機動車注銷登記后,到本市舊機動車回收服務中心憑身份證明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領取《機動車注銷證明》和其他相關憑證。
第五、注銷機動車相關證件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做廢。
1、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
2、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后,未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
3、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的;
4、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時未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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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其他事項
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2、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fā)《汽車報廢通知單》。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guī)定的回收企業(yè)將車輛送交解體。
報廢汽車回收申請報廢流程
報廢汽車申請報廢流程,汽車報廢流程:領申請表登記審核—驗車—交行駛證、車牌—繳費—回收公司解體照像—查驗解體情況—審批—辦公室蓋章—注銷汽車檔案。
①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
②登記并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fā)《汽車報廢通知書》;
③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guī)定的回收企業(yè)送交車輛;
④回收企業(yè)經查驗《汽車報廢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要求發(fā)動機與車輛分離,發(fā)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并進行照相、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
報廢汽車回收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步驟為您介紹和處理汽車報廢:
一是汽車報廢條件。
所有持有正式牌照的機動車,如果達到**使用壽命或車輛因事故不能修理,應辦理報廢手續(xù)。
二、辦理報廢手續(xù)(需提供的材料)
(一)機動車登記表(副表)(抽取到所轄交通巡警支部、大隊車管部門)。
(二)機動車停車、復駕/注銷登記申請表。
(三)機動車登記證(未取得的除外)。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車輛號牌二塊。
(6)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單位車輛應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復印件(A4紙張復印件,下同),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個人車輛應提供居民身份證和復印件。
三、辦理汽車報廢手續(xù)。
(1)報廢車輛的所有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xù)。公安機關應當在受理當日向報廢車輛所有人出具《機動車輛報廢證明》,并通知其將報廢車輛出售給報廢車輛回收企業(yè)。
(2)報廢汽車的所有人應及時向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出售報廢汽車。
(3)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應購買具有機動車報廢證明的報廢汽車,并向報廢汽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4)報廢汽車所有人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登記地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5)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應逐一登記報廢汽車回收,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不得拆卸、改裝、組裝、轉售涉嫌犯罪的汽車及其五個組件等備件。五個組件是指從報廢汽車、前后橋、變速器、轉向器、框架中拆卸的發(fā)動機。
(6)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將報廢汽車出售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的單位或個人;報廢汽車不得自行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