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CARRIER)是指專門經(jīng)營水上,鐵路,公路,航空等客貨運輸業(yè)務的交通運輸部門,如輪船公司,鐵路或公路運輸公司,航空公司等;為社會提供運輸服務。
貨主(CARGO OWNER)是指專門經(jīng)營進出口商品業(yè)務的外貿(mào)部門或進出口商。它們?yōu)槁男匈Q(mào)易合同,必須組織辦理進出口商品的運輸,是國際貨物運輸工作中的托運人(SHIPPER)或收貨人(CONSIGNEE)。
船務代理(SHIPPING AGENT)。指接受承運人的委托,代辦與船舶有關的一切業(yè)務的人,主要業(yè)務有船舶進出港,貨運,供應及其它服務性工作等。船方的委托和代理人的接受以每船一次為限,稱為航次代理;船方和代理人之間簽訂有長期代理協(xié)議,稱為長期代理。
國際快遞是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qū))之間所進行的快遞、物流業(yè)務。國家與國家(或地區(qū))傳遞信函、商業(yè)文件及物品的遞送業(yè)務,即是通過國家之間的邊境口岸和海關對快件進行檢驗放行的運送方式。國際快件到達目的國家之后,需要在目的國進行再次轉運,才能將快件送達終目的地。
國際快遞運輸?shù)臅r間性強。按時裝運進出口貨物,及時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對履行進出口貿(mào)易合同,滿足商品競爭市場的需求,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及時結匯,都有著重大意義。特別是一些鮮活商品、季節(jié)性商品和敏感性強的商品,更要求迅速運輸,不失時機地組織供應,才有利于提高出口商品的競爭能力,有利于鞏固和擴大銷售市場。因此,國際快遞運輸必須加強時間觀念,爭時間、搶速度,以快取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