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裝修試444辦理的條件
?四級承裝修試電力施工許可證辦理條件
條 取得四級承裝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活動。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
(二)注冊資本、凈資產300萬元以上;
(三)技術負責人、負責人具有4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安裝管理工作的經歷,具有電力相關專業(yè)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
(四)專業(yè)技術及經濟管理人員10人以上,其中具有電力相關專業(yè)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3人以上;
(五)持進網作業(yè)許可證電工25人以上,其中高壓電工13人以上,特種電工5人以上且各專業(yè)人數不少于1人;
(六)預算、質檢人員各1人以上,安裝工長3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生產組織和制度,依法開展培訓工作,專職監(jiān)督人員1人以上;
(八)與可承擔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具設備;
(九)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條 取得四級承修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維修活動。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
(二)注冊資本、凈資產300萬元以上;
(三)技術負責人、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維修管理工作的經歷,具有電力相關專業(yè)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
(四)專業(yè)技術及經濟管理人員10人以上,其中電力相關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3人以上;
(五)持進網作業(yè)許可證電工20人以上,其中高壓電工12人以上,特種電工4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生產組織和制度,依法開展培訓工作,管理人員1人以上;
(七)與可承擔工程范圍相適應的維修機具設備;
(八)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條 取得四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試驗活動。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
(二)注冊資本、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三)技術負責人、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試驗管理工作的經歷,具有電力相關專業(yè)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
(四)專業(yè)技術及經濟管理人員10人以上,其中電力相關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4人以上;
(五)持進網作業(yè)許可證電工6人以上,其中高壓電工2人以上,特種電工3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生產組織和制度,依法開展培訓工作,管理人員1人以上;
(七)固定經營場所總面積400平方米以上,各類專業(yè)試驗室和試驗35千伏以上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試驗設備;
(八)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