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匯票是由辦理的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并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過銀行審查統一承兌的一種票據,保證在指定的日期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確定的金額。
它屬于商業(yè)匯票的一種,一般來說商業(yè)匯票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yè)承兌匯票兩種。
銀行承兌匯票及跟單資料:
1、銀行承兌匯票復印件;
2、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的稅務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文件: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書;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憑證。
銀行承兌匯票相當于對銀行開列的遠期支票。持票人可以在匯票到期時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未到期時向銀行尤其是承兌銀行要求貼現取得現款。銀行貼進票據后,可以申請中央銀行再貼現,或向其它銀行轉貼現,更一般的做法是直接賣給證券交易商,再由其轉賣給其它各類投資者。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yè)務要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它把信貸資金的投放、收回與商品的貨款回收緊密結合在一起,使企業(yè)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提前變現,增加了企業(yè)的可用資金。
1、對于賣方來說,對現有或新的客戶提供遠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銷售額,提高市場競爭力。
2、對于買方來說,利用遠期付款,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貨物,限度地減少對營運資金的占用與需求,有利于擴大生產規(guī)模。
3、相對于貸款融資可以明顯降低財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