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客戶給我們的銀行承兌匯票的相關賬務處理
1.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應根據承兌匯票復印件做如下分錄:
借:應收票據-**單位(出票人)
貸: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單位(我們的客戶即前一手)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應根據貼現憑證及承兌匯票復印件做如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銀行
財務費用-利息支出(貼現息)
貸:應收票據-**單位(出票人)
3.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收款應根據銀行的收款回單及承兌匯票復印件做如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銀行
貸:應收票據-**單位(出票人)
對于銀行的一個承兌匯票來說,銀行的承兌匯票,它是需要根據銀行的一個管理來進行使用的,如果不符合他的一個銀行的管理的使用方法,那么很有可能那個承兌匯票,它的使用就會受到一定的問題,那么應該怎么樣去使用這個銀行的承兌匯票呢?一、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經營活動還是籌資活動
具有交易實質取得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取得的現金是屬于經營活動還是籌資活動?
根據企業(yè)會計制度問題解答四規(guī)定企業(yè)將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貼現,如果約定銀行具有追索權應視同票據相關權利義務未轉移,應視貼現行為為向銀行融資取得短期借款.
該業(yè)務取得的現金流入從形式上來看屬于融資活動,但在現金流量表編制過程中企業(yè)會計準則要求將票據貼現利息作為經營性現金流入的減項,從這點規(guī)定是否可以理解為貼現款應作為經營性現金流入.且從實質意義來說該款項也是經營活動取得.
2008年部分公司年報中將該部分現金流在貼現時作為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在票據到期時作為籌資活動現金流出,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其實在票據到期時公司并不產生現金流,個人意見該種處理可能是人為調節(jié)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怎么取錢?
1、首先檢查匯票,看是否有印鑒章模糊、印鑒章加蓋錯誤、多蓋印鑒章、騎縫章不騎縫等問題,如果有的話,要讓相對應的公司出具如下格式的證明。
2、按照匯票上的信息填寫托收憑證,必須將付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填寫完整,收款人為本人或某公司。
匯票的金額必須與承兌匯票上的金額一致。填寫完整后,應該在“托收憑證”第二聯(lián)上加蓋自己公司的預留印鑒章。
3、銀行承兌匯票的原件、托收憑證、一起拿到自己的開戶行,到柜臺進行請求解付,開戶行受理后會將資料寄到出票人的開戶行,審核無誤后,一般5-7個工作日便可到賬。
銀行承兌匯票出票對出票人的效力
(1)擔保付款的責任。出票人在出票后,對收款人承擔保證該匯票承兌和付款的責任,如果付款人拒絕付款,出票人應付賠償責任。
(2)付款提示期間內不得撤銷委托付款。出票人簽發(fā)票據后,在規(guī)定的提示期間內,不得撤銷對付款人代表其付款的委托,否則就會影響持票人的票據權利,也使票據失去信用。
(3)提示期限過后的責任。票據在提示期限過后就失效,但出票人關于持票人在票據上的權益仍對付歸還義務。但假如持票人怠于提示而使出票人遭受損失的,持票人對付賠償義務。法律依據:
《票據法》第二十一條 出票行為的有效條件
匯票的出票人必須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并且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不得簽發(fā)無對價的匯票用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票據當事人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