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商標注冊概要
注冊瑞士商標介紹 瑞士注冊商標
瑞士商標注冊概要
1、瑞士的部商標法頒布于1890年9月26日。1993年4月1日該商標法經瑞士議會批準修訂。1995年5月該法經再次修訂,并于1995年7月1日正式實施至今。瑞士新商標法較之原法有很多重要的改動,主要有:注冊保護期限由原來的20年改為10年;增加了商標注冊公告后的異議程序;商標權利的認定由原來使用在先,改成注冊在先;以及接受服務商標注冊等。
2、瑞士商標法屬于大陸法系。該法對商標的保護采取注冊在先的原則。
3、瑞士接受對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或保證商標的注冊申請。
4、瑞士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xié)定》。
5、瑞士是《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議定書》、《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尼斯協(xié)定》、《商標法條約》的成員國,也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于1892年7月15日加入馬德里協(xié)定書,1997年5月1日加入馬德里議定書,屬同為協(xié)定同為議定成員國。
國家英文縮寫: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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