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要對鋼結構進行檢測與鑒定?
什么情況下要對鋼結構進行檢測與鑒定?
1、對于既有鋼結構建筑物
1)建筑物擬改變用途、改變使用條件和使用要求;
2)擬對建筑物進行擴建、加層、插層、較大規(guī)模維修或其他形式結構改造;
3)擬對建筑物進行整體位移;
4)鋼結構本身出現(xiàn)明顯結構功能退化現(xiàn)象或有明顯的變形;
5)鋼結構受到災害、事故等作用影響,并產生明顯損傷;
6)對鋼結構的抗力產生有根據(jù)的懷疑;
7)出于保護要求,需要了解歷史建筑的工作現(xiàn)狀以及在目標使用期內的可靠性;
8)建筑物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擬延長建筑物使用年限;
9)擬對建筑物進行抗震加固;
10)在既有鋼結構附件進行有關活動而可能對結構產生損傷時,活動方與被影響方雙方協(xié)議需要檢測與鑒定;
11)對重要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鋼結構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測與鑒定;
12)其它需要了解結構可靠性的情形。
2 、對于在建鋼結構工程
1)供工程質量驗收的質量控制資料不足以證明工程質量符合要求;
2)存在施工質量缺陷或質量爭議;
3)結構遭受意外損失或損壞;
4)改變設計使用條件;
5)建設過程中停工后恢復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