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認證的EMC電磁兼容指令
很多人問CE認證里邊的CE-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是什么,其實CE認證之CE-EMC是電磁兼容指令。
EMC指令的編號為2014/30/EU,它將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舊有的EMC指令2004/108/EC將于2016年4月20日廢除。
隨著電氣電子技術的發(fā)展,家用電器產品日益普及和電子化,廣播電視、郵電通訊和計算機網(wǎng)絡的日益發(fā)達,電磁環(huán)境日益復雜和惡化,使得電氣電子產品的電磁兼容性(EMC電磁干擾EMI與電磁抗EMS)問題也受到各國政府和生產企業(yè)的日益重視。 歐共體政府規(guī)定,從1996年1月1起,所有電氣電子產品必須通過CE認證的EMC認證,加貼CE標志后才能在歐共體市場上銷售。此舉在世界上引起廣泛影響,各國政府紛紛采取措施,對電氣電子產品的RMC性能實行強制性管理。 根據(jù)歐盟的電磁兼容(EMC)指令83/336/EEC,所有在歐盟市場銷售的電子電氣產品必須在其對其他產品的干擾性及對外來影響的抗干擾性方面嚴格符合歐盟法律要求。
除了針對機械之危險,歐盟制定了89/392機械指令外:為了調合歐洲聯(lián)盟各會員國有關電磁干擾的容許水準,歐盟理事會于1989年5月3日公布了各會員國間關于電磁兼容性相關法律之調合—電磁兼容指令89/336EEC,簡稱EMC指令,其后經92/31/EEC,93/68/EEC二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