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商標注冊流程
越南商標法簡介
實施的法律為1982年12月14日生效的商標法,1989年2月11日頒布的保護知識權法令;及1996年10月24日頒布的政府法令。1992年3月20日開始,商標注冊根據(jù)申請在先原則,基于使用的商標申請于1993年3月20日截止。1993年3月20日之后越南取消先使用原則。如果與在先權有沖突時,核準提供過去使用廣泛的商標注冊。
越南商標注冊流程
1、形式審查:申請?zhí)峤缓?個月內(nèi)由發(fā)明局進行形式審查,
2、實質審查:如認為可以接受,在6個月進行實質審查,符合注冊條件的則提交到國家科技委員會終注冊。
3、商標駁回:如兩個或更多商標在相同商品上申請注冊,則批準提供早廣泛使用的商標,申請被駁回則通知申請人申請被駁回的理由。
對申請被駁回不服,可以在接到駁回通知后3個月內(nèi)向國家發(fā)明局上訴,如果是第2次上訴,國家科技委員會主席將作出終局裁決。
4、公告:商標獲準注冊后刊登官方公告。對公告的商標沒有異議規(guī)定,但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注冊的商標可以被撤銷
登尼特集團,亞洲總部在馬來西亞,國際總部設在香港,中國總部在深圳,并且在國內(nèi)外一線城市有38個分支機構,登尼特知識產(chǎn)權中心提供:中國商標注冊、續(xù)展、轉讓、專利申請、版權申請,海外商標專利版權申請等服務。 登尼特小鄭 微:2355725110;上門了解:泉州豐澤區(qū)田安北路華爾頓大廈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