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登記和商標注冊兩者的區(qū)別是什么
版權登記和商標注冊的區(qū)別如下:
首先,我們須分清商標權與版權的概念。
商標權是指商標注冊人取得的在指定商品或服務上獨占地、排他地使用商標的權利。而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于區(qū)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簡而言之就是用在產品或者服務上的標記,即牌子。
著作權,又稱為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總稱。
其次,二者的保護對象分別是什么
商標保護的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起來的標志,商標權的保護是基于區(qū)分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
著作權保護的則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原創(chuàng)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chuàng)作成果。
著作權的保護基于作品的原創(chuàng)性(或稱原創(chuàng)性)。
三,二者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著作權一般自動產生,不需要經過某些特別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我國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組織是以作品的完成為著作權產生的標志而不是發(fā)表時
我國商標權的獲得須履行商標注冊程序,而且實行申請在先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guī)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