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駝性情溫馴,伶俐而通人性,除野生種外,還有相當數(shù)量的馴良種,被印第安人廣泛地用作馱役工具,適于圈養(yǎng),是南美洲重要的畜類之一。羊駝的毛比羊毛長,光亮而富有彈性,可制成高級的毛織物。世界現(xiàn)有約300萬只左右,約90%以上生活在南美洲的秘魯及智利的高原上,其余分布于澳洲的維多利亞州以及新南威爾士州。
羊駝原是安第斯地區(qū)家養(yǎng)的駱駝科動物,包括大羊駝和小羊駝兩種。小羊駝生活在高緯度地區(qū),不能負擔托運。其毛質優(yōu)良,是莫切毛織物的重要原料,也是山地間重要貿易物品。大羊駝初是一種高原動物,后來在秘魯北部海岸繁殖。它是當?shù)伛W重的動物,經常用于高地和海岸間的貿易以及從高山到亞馬遜河流域的旅途中。還作為祭品或死后的貢品,經常被供奉在莫切重要人物的人物葬禮中。
在南美它們的原產地已經不存在野生的羊駝了,在秘魯人們提到“羊駝”,除了想到高級運動衫之外,很少有人了解更多。當下羊駝已經在北美確立了他們的地位,更多的人知道了這種高品質的產毛動物,并且一直關注有關羊駝的問題。
直到20世紀80年代,還只有很少的羊駝,這些都在動物園或是私人的寵物。
上帝賦予了南美印加人為了提高羊駝纖維質量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在印加部落中,稀有的小羊駝毛是為皇室準備的,而羊駝則是為皇室或高級官員專用。普通老百姓則只能用大羊駝毛皮做衣服,然而大羊駝毛本身也有跟羊駝毛一樣細柔,但是羌毛的大量存在使得它不能夠大規(guī)模的生產。短短的100年里,西班牙將數(shù)量減少了90%,取而代之的是羊、牛和馬匹。飼養(yǎng)計劃一直持續(xù)了后來的數(shù)百年,但都沒能達到印加人那時的數(shù)量,印加人將羊駝列入他們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