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危規(guī)》)有望在年內完成修訂并實施,在專職管理員配備、劇毒和爆炸品從業(yè)人員管理、企業(yè)評估等方面作出更高的要求。
近日,《商用汽車新聞》記者致電周煒,在進一步深入了解后得知,出于對政策出臺的慎重考慮,已經送審的《危規(guī)》目前正處于廣泛征求意見階段。征求意見結束后,會對部分內容作出修改、補充,預計將于明年三四月宣貫實施。
更廣泛地征求意見
人、車、貨排序有爭議
為更好地完成《危規(guī)》的修訂,先期試點企業(yè)名單也正在確定中?!拔kU貨物運輸企業(yè)內部涵蓋了車輛管理、使用以及人員管理和運輸過程管理等諸多方面,找一些有特色的企業(yè)進行試點,在試點中盡量多地發(fā)現和解決問題,這也是我們對于《危規(guī)》修訂比較慎重的另一表現。”周煒介紹說。
一方面,法規(guī)的出臺要慎重;另一方面,進度又不能太慢。行業(yè)乃至全社會對于危險貨物運輸管理非常關注,若《危規(guī)》遲遲不出臺,不僅會讓大眾失望,也會影響管理工作的推進,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八栽谛抻喐逋ㄟ^前我們就開始著手試點,沒有具體確定試點企業(yè)范圍,但大致覆蓋全國重點危險貨物運輸企業(yè)。主要是考慮到地區(qū)差異,在運輸過程中有不同的特點。”他表示。
一、疏散與隔離:據專業(yè)人士說,在化學品生產,儲運過程中若發(fā)生泄漏,首先要疏散無關人員,以此來隔離污染區(qū)。
二、切斷火源:據危險品運輸的專業(yè)人士說,在此一定要切斷火源對化學品泄漏處理是特別地重要,若泄漏物是易燃物的話,那么就需立即消除泄漏污染區(qū)域內的各種火源。
三、個人防護:參加泄漏的處理人員需對泄漏哭喊的化學性質及反應特征要有一定的了解,要于高處和上風進行處理,并且嚴禁單獨行動。
危險品進口規(guī)定:凡具有腐蝕性、自燃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質,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均屬危險品。危險品運輸有以下特點:
1.品類繁多
按照危險貨物的危險性,《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GB6944-2005)將危險品分為9類共22項。每一項中又包含具體的危險貨物,《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05)中在冊的已達2763個品名。2763種危險貨物和每年不斷新增加的危險品,其物理和化學性質差異很大。
危險品進口
2.危險性大
危險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學性能,運輸中如防護不當,極易發(fā)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後果較一般車輛事故更加嚴重。就拿商港商通為客人代理托運的天那水來說,由於它具有易燃、易爆、易產生靜電等特性,因此,天那水的運輸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危險,比如著火危險,爆炸的危險等。
3.運輸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多
危險品運輸是一個附加值比較高的業(yè)務,也是危險性比較大的業(yè)務,稍有不慎即會給企業(yè)、國家造成巨大損失,給社會造成巨大的危害,這就要求危險品進口運輸企業(yè)必須規(guī)范管理與運作,承運車輛必須符合危險品運輸的條件并配備相應的各種設備,危險品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各類危險化學品操作培訓持證上崗。
危險品運輸是整個道路貨物運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除要遵守各級各項特殊規(guī)定。比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國家標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業(yè)標準,以及所在城市相關規(guī)定。
危險品進口限制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進口或者出口禁止類危險化學品的,由海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以走私行為論處,沒收進口或者出口的禁止類危險化學品和違法所得,或者責令退運該危險化學品,處人民幣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取消其進出口經營資格。構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危險品進口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不按照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的規(guī)定進口或者出口危險化學品的,由海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以違反海關監(jiān)管行為論處,處所進口或者出口危險化學品等值以下的罰款;并由環(huán)境保護部記載危險化學品經營者的不良記錄;情節(jié)嚴重的,暫扣或者吊銷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并在10年內不予受理其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的登記申請。
危險品進口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從事限制類危險化學品或者自動進口許可類危險化學品進出口的關境內經營者或者關境外經營者在申請危險化學品進出口登記的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由環(huán)境保護部責令改正,記載危險化學品經營者的不良記錄,并處以人民幣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暫扣或者吊銷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并在10年內不予受理其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的登記申請。
危險品進口流程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的,由環(huán)境保護部吊銷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處人民幣3萬元以下罰款,并在10年內不予受理其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的登記申請;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