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制造洗衣粉、合成洗滌劑、合成石油蛋白、農(nóng)藥乳化劑等。在食品工業(yè)可用作被膜劑,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GB2760-2014)中規(guī)定:可用于除膠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鮮蛋,使用量為5.0g/kg;其他使用參考:作為面包脫模劑,對烤盤腐蝕性小,不產(chǎn)生不愉快的氣味;作為食品機械潤滑劑,不腐蝕機械;此外也可用以延長水果、蔬菜、罐頭的儲存期 [1] 。
食品原料在種植、收割、晾曬再到后的加工過程中會接觸到土壤或地面的礦物油、柴油、發(fā)動機的潤滑油、沒有完全燃燒的汽油以及被污染的空氣等,這些因素都會使食品受到礦物油的污染。
人為加入
盡管我國GB 2760—2014《食品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guī)定,礦物油可以作為消泡劑、脫模劑、防黏劑和潤滑劑用于發(fā)酵工藝、糖果、薯片和豆制品的加工工藝中,但是一些不法商販為了一己私利,利用國際方法檢測礦物油的檢出限過高這一疏漏,常常在油脂中摻偽,人為加入礦物油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植食性昆蟲和螨類通常利用觸角、口器、足或腹部的感覺器來探測植物的化學(xué)物質(zhì),從而辨認可取食和產(chǎn)卵的特定寄主植物。礦物油膜可以封閉害蟲身上的感覺器官,阻礙其找到寄主;同時,在植物表面也可形成保護膜,從而降低害蟲的取食和產(chǎn)卵能力,甚至還可以改變其交配行為,直接降低害蟲種群數(shù)量,保護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