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礦物油的分類及標簽要求:
1、 廢礦物油分類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執(zhí)行,按行業(yè)來源分類如下:
—原油和天然氣開采;
—精煉石油產品制造;
—涂料、油墨、顏料及相關產品制造;
—專用化學品制造;
—船舶及浮動裝置制造;
—非特定行業(yè)。
2、 應在廢礦物油包裝容器的適當位置粘貼廢礦物油標簽,標簽應清晰易讀,不應人為遮蓋或污染。
3、廢柴油、廢煤油、廢汽油、廢分散油、廢松香油等閉杯試驗閃點等于或低于60℃的廢礦
物油,應標明“易燃”。
礦物油主要是含碳原子數比較少的烴類物質,多數是不飽和烴,主要成分有C15-C36的烷烴、多環(huán)芳烴(PAHs)、烯烴、苯系物、酚類等,產生于國民經濟的各個行業(yè),主要包含工礦企業(yè)的機械設備、動力裝置、運輸設備、電器設備及金屬加工業(yè)用過后更換下來的廢潤滑油、機油、液壓油、變壓器油、防銹油、溶劑油等,以及交通運輸工具(汽車、火車、船舶、飛行器)用過后更換下來的廢潤滑油、廢機油等。
我國的廢礦物油主要分為交通用油(包含汽車用油、船用油、飛機用油等)和工業(yè)用油兩大類。這兩大類油品的比例各占50%左右。交通用油以車用油用量,產廢量。通常車用廢油在4S店和修理廠,工業(yè)用廢油在各大工礦企業(yè)。因此,廢礦物油來源主要有兩類:一是各地汽車4S店及修理廠;二是各工礦企業(yè)。
國際社會均倡導將廢礦物油回收并重新再精煉成基礎油對其進行綜合利用。但是,由于廢礦物油的物料屬性與原油的物料屬性有非常大的差別,使得廢礦物油的再精煉技術區(qū)別于原油的煉制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