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標志是一種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凡是貼有 “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xiàn)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yè)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 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xié)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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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認證證書的類別 ——CE認證證書的不同形式:DOC和COC
按照歐盟的新方法指令,一種產品可能有不同的合格評定模式,但總體來說企業(yè)獲得的CE認證證書可以分為兩種:
DOC的形式和COC的形式。下面對這兩種形式的CE證書做一定的解釋。
(A)DOC形式CE證書:
自己對自己的產品進行合格評定 由自己對產品進行合格評定時,產品加施CE標志的工作步驟是:
步驟1——達到指令的基本要求;
步驟2——準備技術文件;
步驟3——編寫EC合格聲明;
步驟4——加施CE標志。
制造商或其在歐盟的授權代理在編寫并簽署CE合格聲明后,即可在產品上加施CE標志,當然制造商自己要承擔加施CE標志的所有義務。
注:一般情況下,即便是自己對產品進行合格評定,制造商也很難準確把握歐盟指令的要求,這個時候就可以請熟悉CE認證的機構來幫助自己進行完整個程序。
(B)COC形式CE證書:
第三方參與對產品進行合格評定 有第三方(公告機構)參與合格評定時,產品加施CE標志的工作步驟是:
步驟1——達到指令的基本要求;
步驟2——準備技術文件;
步驟3——公告機構參與,完成合格評定程序;
步驟4——編寫EC合格聲明;
步驟5——加施CE標志。
若公告機構參與了制造商生產階段的合格評定,加施CE標志時,應在CE標志的后面注明公告機構的識別編號,如BSI的識別編號為0086。 ——中國認證市場對CE證書的誤解 現(xiàn)在很多出口產品制造商對CE認證都有一些感性的認識,大家都知道很多產品出口歐盟國家的話,CE證書是一個通行證,但是由于很多認證機構的誤導,又加之制造商自己對CE認證并沒有理性的認識,使得中國CE認證市場非?;靵y。這里提出幾點誤區(qū),希望能夠讓貴公司相關人員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1)3類證書 , 現(xiàn)在市場上有人宣稱CE認證證書有3種形式:
DOC證書,COC證書和不是NB發(fā)的具有公信力的證書。
在4.1中,我們根據歐盟的法規(guī),并沒有出現(xiàn)第三種形式,但是市場上的第三種證書并不少見。比如現(xiàn)在大陸市場上很多認證咨詢機構宣稱他們能發(fā)SGS臺灣的證書,但是SGS臺灣發(fā)的證書是沒有表明公告機構識別編碼的,這種證書和制造商隨便請一個咨詢機構給自己做DOC證書沒有區(qū)別,主要的區(qū)別就是花了錢,買了一個自己安心,但其實是掩耳盜鈴。還有一個比較多的是CQC發(fā)的CE認證證書,CQC是中國3C認證的發(fā)證機構,它并沒有得到歐盟委員會的授權,因此所發(fā)的CE認證證書也只能是DOC的形式。這些證書,制造商由于這些認證機構的誤導,以為比自己做的DOC證書更能得到承認,其實是一樣的,因為歐盟的海關或者市場會認為就是DOC的證書。
(2)TUV,SGS等的證書 現(xiàn)在很多人認為要做證書,就要找名氣比較大的機構。其實這是一種誤解。CE認證證書只是一種通行證,表明你有進入該市場進行銷售的能力,企業(yè)應該綜合分析自己的經營能力,選擇合適自己的認證機構及其代理?,F(xiàn)在很多認證機構在中國設有代理或者辦事處,應該選擇具備咨詢能力的代理機構全程輔助自己取得CE證書。
(3)國內機構發(fā)證的能力 現(xiàn)在有的制造商認為只有那些TUV等機構能直接發(fā)證,像我們這種公司卻要轉到歐洲,殊不知這些制造商陷入了一個很大的誤區(qū)?,F(xiàn)在在中國境內,還沒有一家能夠直接發(fā)CE證書的。很多公司比如TUV青島,SGS北京,包括我們公司都沒有權力來直接簽署CE認證證書,所有的技術資料都要交給歐盟總部機構進行審核并保存,而國內的機構只是歐盟認證機構擴大市場或者提供技術服務的窗口。制造商真正應該關心的不應該是這些,而應該是這些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