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承坤危險廢物回收公司的信念是只要經濟和技術可行,廢物都可以轉化為有價值的資源。擴大資源的循環(huán)再用,減少開發(fā)地球的不可再生資源,是我們孜孜以求的目標。為此,我們每一個廢物處理基地都設有專門的資源化設施,利用我們的經驗和技術,把不同種類廢物中的有用成分轉化為有價值的資源化產品。
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已成為嚴重的全球環(huán)境問題之一,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勢必對全球環(huán)境造成嚴重危害。1989年3月在聯合國環(huán)境規(guī)劃署(UNEP)主持下,在瑞士的巴塞爾通過了《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該公約于1992年5月生效。我國是該條約的簽約國。 (1)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隨意排放、貯存的危廢在雨水地下水的長期滲透、擴散作用下,會污染水體和土壤,降低地區(qū)的環(huán)境功能等級。 (2)影響人類健康。危險廢物通過攝入、吸入、皮膚吸收、眼接觸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燒、爆炸等危險性事件; 長期危害包括重復接觸導致的長期中毒、致癌、致畸、致變等。 (3)制約可持續(xù)發(fā)展。危險廢物不處理或不規(guī)范處理處置所帶來的大氣、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將會成為制約經濟活動的瓶頸。
對于某種廢物選擇哪種的、實用的方法與諸多因素有關,如廢物的組成、性質、狀態(tài)、氣候條件、標準、處理成本、操作及維修等條件。雖然有許多方法都能成功地用于處理危險廢物,但常用的處理方法仍歸納為物理處理、化學處理、生物處理、熱處理和固化處理。 1、物理處理:物理處理是通過濃縮或相變化改變固體廢物的結構使之成為便于運輸、貯存、利用或處置的形態(tài),包括壓實、破碎、分選、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學處理:化學處理是采用化學方法破壞固體廢物中的有害成分,從而達到無害化,或將其轉變成為適于進一步處理、處置的形態(tài)。其目的在于改變處理物質的化學性質,從而減少它的危害性。這是危險廢物終處置前常用的預處理措施,其處理設備為常規(guī)的化工設備。 3、生物處理:生物處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體廢物中可降解的有機物,從而達到無害化或綜合利用。生物處理方法包括好氧處理、厭氧處理和兼性厭氧處理。與化學處理方法相比,生物處理在經濟上一般比較便宜應用普遍但處理過程所需時間長,處理效率不夠穩(wěn)定。
危險廢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的規(guī)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guī)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tài)廢物)。 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huán)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固體廢棄物對環(huán)境危害有,污染大氣,廢物的細粒被風吹起,增加了大氣中的粉塵含量,加重了大氣的塵污染,生產過程中由于除塵效率低,使大量粉塵直接從排氣筒排放到大氣環(huán)境中,污染大氣,堆放的固體廢物中的有害成分由于揮發(fā)及化學反應等,產生有毒氣體,導致大氣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