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前,需根據(jù)工程規(guī)模和特性,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導流方式和工程進度要求,施工條件以及可能采用的施工方法等,研究選定開挖方式。明挖有開挖、分部位開挖、分層開挖和分段開挖等。開挖適用于開挖深度淺、范圍小的工程項目。開挖范圍較大時,需采用分部位開挖。如開挖深度較大,則采用分層開挖,對于石方開挖常結合深孔梯段爆破(見深孔爆破)按梯段分層。分段開挖則適用于長度較大的渠道、溢洪道等工程。對于洞挖,則有全斷面掘進、分部開挖和導洞法等開挖方式。
公司主要承接工程施工,土方工程挖運,土方回填,建筑物拆除,裝潢拆除建筑垃圾清運,供應綠化土,以及工程設備租賃等。公司主要設備有: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加長臂挖掘機5噸、15噸、20噸土方車多部,以及 工程道板,鐵板等。
公司始終堅持質量為本、信譽至上、以誠服務、追求的經營宗旨。以專業(yè)的質量、優(yōu)質的服務、科學的管理、踏實的勞動、誠信的交往面向全國,愿與社會各界友人攜手共進、共創(chuàng)輝煌!
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必須根據(jù)土質和深度情況,按技術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撐。遇邊坡不穩(wěn)、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xiàn)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可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挖土。
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梯。嚴禁攀登固壁支撐上下溝、坑邊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腳下休息。
土方回填前,應根據(jù)工程特點、土料性質、設計壓實系數(shù)、施工條件等合理選擇壓實機具,并確定回填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圍、鋪土厚度、壓實遍數(shù)等施工參數(shù)。重要土方回填工程或采用新型壓實機具的,應通過填土壓實試驗確定施工參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