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開挖是工程初期以至施工過程中的關鍵工序。將土和巖石進行松動、破碎、挖掘并運出的工程。按巖土性質,土石方開挖分土方開挖和石方開挖。
土方開挖按施工環(huán)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為明挖、洞挖和水下開挖分類。在水利工程中,土方開挖廣泛應用于場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閘、壩、溢洪道、水電站廠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開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廠房、各類平洞、豎井和斜井)開挖,河道、渠道、港口開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開采,圍堰等臨時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結構物的拆除等。
在施工前,需根據工程規(guī)模和特性,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導流方式和工程進度要求,施工條件以及可能采用的施工方法等,研究選定開挖方式。明挖有開挖、分部位開挖、分層開挖和分段開挖等。開挖適用于開挖深度淺、范圍小的工程項目。開挖范圍較大時,需采用分部位開挖。如開挖深度較大,則采用分層開挖,對于石方開挖常結合深孔梯段爆破(見深孔爆破)按梯段分層。分段開挖則適用于長度較大的渠道、溢洪道等工程。對于洞挖,則有全斷面掘進、分部開挖和導洞法等開挖方式。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要有單項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對施工準備、開挖方法、放坡、排水、邊坡支護應根據有關規(guī)范要求進行設計,邊坡支護要有設計計算書。
(2)人工挖基坑時,操作人員之間要保持距離,一般大于2.5M;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離應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yè)。
(3)挖土方前對周圍環(huán)境要認真檢查,不能在危險巖石或建筑物下面進行作業(yè)。
(4)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坡的穩(wěn)定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加固處理。
(5)機械挖土,多臺階同時開挖土方時,應驗算邊坡的穩(wěn)定。根據規(guī)定和驗算確定挖土機高邊坡的距離。
(6)深基坑四周設防護欄桿,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
(7)運土道路的坡度、轉彎半徑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
(8)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業(yè)有關規(guī)定。
回填土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可采用碎石類土、砂土、黏土、石粉等,回填土料含水率的大小直接影響到壓實質量,壓實前應先試驗,以得到符合密實度要求的含水率。含水率過大,應采取翻松、晾曬、風干、換土、摻入干土等措施;含水率過小,應灑水濕潤。
土料不得采用淤泥和淤泥質土,有機質含量不大于5%,土料含水量應滿足壓實要求。碎石類土或爆破石碴用作回填土料時,其粒徑不應大于每層鋪填厚度的2/3,鋪填時大塊料不應集中,且不得回填在分段接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