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精調(diào)”的原則,特定年份的茅臺酒是在原有年份的老酒的基礎(chǔ)上,再與不同年份、不同年份、不同年份的典型酒進行混釀,使其符合特定的口味。質(zhì)量的風格。另外,不同批次的茅臺酒并不完全相同,因為勾兌的酒并不完全相同,原料組成也必然是一個變量。為了保證口感基本一致的品質(zhì),茅臺制定了物理標準,確保每一批酒的品質(zhì)。至于為什么將15年、30年、50年和80年劃分為特定的葡萄酒年份,則是使陳釀茅臺酒在不同年份的口感品質(zhì)風格有明顯的差異。
為什么會有這兩個商標同時存在呢。那是在特定歷史背景下形成的。建國初期,地方國營的茅臺酒廠成立后, 初注冊商標為“貴州茅苔”,商標上端正中為工農(nóng)攜手圖案,左右兩邊有波浪形線條,其下有“貴州茅苔酒”五個紅色大 字和“地方國營茅臺酒廠出品”十個白色小字,1956年3月,“苔”字被恢復(fù)為“臺”字。
茅臺酒是中國大曲醬香型酒的鼻祖,被尊稱為“國酒”。它具有色清透明、醬香突出、醇香馥郁、幽雅細膩、入口柔綿、清冽甘爽、酒體醇厚豐滿、回味悠長、空杯留香持久的特點,人們把茅臺酒獨有的香味稱為“茅香”,是中國醬香型風格的典型。
茅臺酒素以醬香突出、酒體醇厚、清亮透明、回味悠長、純正舒適、口感協(xié)調(diào)豐滿、香而不艷、空杯留香它以優(yōu)質(zhì)高粱為料,上等小麥制曲,每年重陽之際投料,利用茅臺鎮(zhèn)特有的氣候,優(yōu)良的水質(zhì)和適宜的土壤,采用與眾不同的高溫制曲、堆積、蒸酒,輕水分入池等工藝,再經(jīng)過兩次投料、九次蒸餾、八次發(fā)酵、七次取酒、長期陳釀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