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社會準則
適用于認證鏈的任一環(huán)節(jié),并始于廢品收集站。這也表示,廢品的供應者尚不在認證范圍之列。標準正努力將社會準則推廣至以回收為目的的廢品收集站的供應鏈中。 社會準則
有關工人健康和的準則
7.1 被認證的公司須提交一份近的對工作環(huán)境和健康風險評估的書面材料。
7.2 被認證的公司須持有一份近的關于健康、以及衛(wèi)生資格的書面手冊,須包含上述涉及到的風險評估問題,例如,事故以及緊急處理程序、衛(wèi)生程序、以及應對在工作環(huán)境中存在的任何可能發(fā)生的風險的處理措施。
7.3 被認證的公司須任命一名高級管理者來負責所有的健康、以及培訓事宜。
7.4 所有工人都必須穿戴適當?shù)姆雷o服裝(防護面具、鞋子、手套)并且這些服裝須由被認證的公司出資購買或租用。
有關工利的準則
8.1 在被認證的公司里不允許存在強制性或擔保性的勞動力。
8.2 身份證件或(每月)存款不應該由被認證的公司來持有。
8.3 工人有權在做出合理的通知之后離開公司。
8.4 被認證的公司應授予所有的工人可以自由參加或組建工會以及可以就工資問題進行主動談判的權利。工會和勞資談判機構的替代形式,如受認證公司與當?shù)卣⒌胤轿瘑T會,僅適用于工會被禁止的國家中。
8.5 建立適當?shù)某绦颍⑶以谶m當?shù)那闆r下采取行動,以保證工人代表沒有受到歧視。這些代表應能夠接觸相關的人員以及設施,以開展他們作為代表的工作職責。
8.6 受GRS 認證的公司不得雇用兒童。之前已經(jīng)雇用兒童的受GRS 認證的公司應采取和/或主動實施適用于這些兒童的教育程序。在實際中,公司采取的這些措施應包括向涉及到的童工兒童提供學校教育,直到他們年滿16 歲為止。關于定義的問題,按照ILO 的定義,“兒童”和“童工”應在該文中出現(xiàn)。
8.7 16 至18 周歲的人員不得被雇用做夜間工作或在危險的環(huán)境中操作。這點是根據(jù)ILO 慣例中C138和C182的規(guī)定。
8.8 工資應該按照每周工作標準支付,不得低于國家法定標準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基準工資。
8.9 應該用簡單易懂的書面資料告知所有的工人他們的雇傭條件。(例如,通過一個雇傭合同)。這些信息中應該包括工資和被公司扣繳的社會福利以及保險。這些信息應該在工人開始工作之前就告訴工人。工人每次收到工資時,也應該同時知道他們工資的細節(jié)問題(例如,通過工資條或登記表)。雇傭關系必須以國家法律和政策為依據(jù)的基礎上建立。
8.10 被認證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工人的工資,除非是經(jīng)國家法律允許或要求的扣減。
8.11 工作時間要遵循國家法律規(guī)定以及行業(yè)的基準標準,并以提供較大保護者為準。
8.12 被認證的公司應遵照規(guī)定,每周長勞動時間不得超過48 小時,并且每7天至少有1天的休息日。
8.13 被認證的公司應制定一個加班政策,規(guī)定加班自愿且每周加班時間不得超過12 小時,加班費應額外支付。
8.14 被認證的公司應制定一個招工政策,禁止因種族、等級、國籍、地區(qū)、年齡、傷殘、性別、婚姻狀況、性取向、社團關系以及政治信仰等因素而終止雇傭關系或辭退工人。
8.15 應遵守相關的工利和義務以及社會保險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這應作為雇傭合同中的一部分。上述合同不能夠被其他的短期合同、附加合約或者任何其他的勞動安排所取代。
8.16 禁止任何形式的虐待或虐待威脅,禁止任何身體上和心理上的懲罰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