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訴前資產(chǎn)保全必須是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這里的情況緊急通常表現(xiàn)為相關財產(chǎn)可能被轉移、轉讓、隱匿等,從而影響到債權的實現(xiàn);
第二,訴前資產(chǎn)保全是在起訴前提起的保全,并且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請;
第三,對訴前資產(chǎn)保全有管轄權的法院有三個方向的選擇,被保全財產(chǎn)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對此債權人需要注意;
第四,申請人申請訴前保全,應當提供擔保;
第五,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大家一定要注意,這里用的是必須。
第六,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七,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保全財產(chǎn)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八,財產(chǎn)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第九,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