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燈光在現(xiàn)代舞臺演出中的作用:①照明演出,使觀眾看清演員表演和景物形象;②導引觀眾視線;③塑造人物形象,烘托情感和展現(xiàn)舞臺幻覺;④創(chuàng)造劇中需要的空間環(huán)境;⑤渲染劇中氣氛;⑥顯示時、空轉換,突出戲劇矛盾沖突和加強舞臺節(jié)奏,豐富藝術感染力。有時也配合舞臺特技。
舞臺美術的這些功能,是歷史發(fā)展的產物和結果。早出現(xiàn)于演出中的是和演員直接有關的化妝、服裝和隨身小道具。后來才逐漸有了布景。演出進入室內后又逐漸有了燈光照明。在很長的歷史時間,它主要是在演出中發(fā)揮“實用”性功能。隨著各種演出技術條件的日趨完善,藝術造型手段逐漸增多,它的藝術作用也逐漸加強,藝術創(chuàng)作的價值和品位也愈來愈高,遂成為戲劇綜合藝術中重要的有機成分。在現(xiàn)代的戲劇演出中,舞臺美術成了決定和左右演出藝術形式的重要的、甚至是決定性的因素。
舞臺美術兼有時間藝術和空間藝術的性質,是四維時空交錯的藝術,具有很強的技術性和對物質條件的依賴性。它在藝術創(chuàng)作上屬二度創(chuàng)造,具有從屬(演員表演)的性質。在演出中它具有多方面的功能: 人物造型是舞臺美術中早使用的部分。舞臺演出中只要有演員出現(xiàn),就會有人物造型問題。演員的化妝是為了模仿、再現(xiàn)、美化或裝扮劇中角色(人、鬼、神以及動物等)。古希臘演員戴面具演戲。那時的悲劇演出多用樸素、莊嚴的程式化服裝,后一直沿用百年不變。古希臘喜劇則用更為夸張和怪誕的面具與服裝。服裝主要用于塑造人物,由簡單裝扮發(fā)展為技術復雜、方法多樣的人物造型專業(yè)。
舞臺燈光的控制系統(tǒng)須能有效地控制和調配全部燈具并產生諧調的藝術效果。它由電源配電板、調光器及總控制臺三個部分組成。 舞臺燈光設計主要根據(jù)劇本、導演要求及舞臺美術的總體設想進行藝術構思,繪制布光設計圖,并具體安排技術體現(xiàn)工作。燈光設計應能利用多種造型手段,適應不同風格的演出,如有的演出要求表現(xiàn)出寫實主義的風格,而有的則要求創(chuàng)造出抽象的、寫意的或隱喻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