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許可證新辦
一,辦理流程:
1.食藥局窗口申請辦理
2.窗口核查材料齊全后受理,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5個工作日,受理后,走流程到核查部門,5個工作日,包括對申請材料的書面審查和經營場所的現場核查,對通過核查的經營項目進行許可。
3.核查現場后,符合條件的10個工作日內頒證
4.整個辦結時間20個工作日
二,申請材料準備:
客戶需要準備
1.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股東出資比例、房本復印件、產權證明、租賃協(xié)議原件)
2. 經營平面布局流程圖(裝修時的布局圖)
3. 經營場所的具體位置(地理位置)
4.廚房用具詳情清單
申請材料總要求:
(1)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并注明與原件一致或直接加蓋公章,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使用A4紙張打?。▓D紙除外),建議中文使用宋體小4號字,英文使用12號字
(2)申請書單位名稱應與營業(yè)執(zhí)照等合法主體資格證明的名稱完全一致,申請書的填寫符合要求,內容填寫完整、準確,不涉及的項目填寫“無”
(3)凡提交的申請材料均應逐頁加蓋本單位公章或騎縫章(沒公章可由申請人簽字)
三,申請經營地址店面要求:
1.餐飲類北京市城區(qū)豐臺區(qū)要求店面面積200平米,其他區(qū)不能小于60平米
2. 九米之內不能有居民樓
3.商業(yè)用途的房子
4.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qū)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
5. 準備少兩個池或者有間
6. 食品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項目設置相應的經營設備或設施,以及相應的、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等設備或設施。
2015年8月3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公布《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許可證管理,變更、延續(xù)、補辦與注銷,監(jiān)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8章56條,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1]2017年11月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37號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修改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對《辦法》進行了修改。[2]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
第17號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已經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1]
局長畢井泉
2015年8月31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
第37號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修改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已于2017年11月7日經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
局長畢井泉
2017年11月17日
八、《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2015年8月3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公布)
增加一條,作為第五十六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作的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與印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外,將《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藥品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中“(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機構”、“(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機構)”、“(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表述統(tǒng)一修改為“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將“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修改為“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將“省級藥品檢驗所”修改為“省級藥品檢驗機構”,將“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修改為“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