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廣告,若從空間概念界定,泛指現(xiàn)有的以長、寬兩維形態(tài)傳達視覺信息的各種廣告媒體的廣告;若從制作方式界定,可分為印刷類、非印刷類和光電類三種形態(tài);若從使用場所界定,又可分為戶外、戶內及可攜帶式三種形態(tài);若從設計的角度來看,它包含著文案、圖形、線條、色彩、編排諸要素。
設計是有目的的策劃,平面設計是利用視覺元素(文字、圖片等)來傳播廣告項目的設想和計劃,并通過視覺元素向目標客戶表達廣告主的訴求點。平面設計的好壞除了靈感之外,更重要的是是否準確地將訴求點表達出來,是否符合商業(yè)的需要。
設計作品中的各種圖形、圖像、甚至文字符素,均可將其提煉為形的呈現(xiàn),由于形在人的視覺意識中通常被首先感知與捕捉,因此它對于視覺喚起和引發(fā)思維具有先導與定向的作用。
對各種形狀的認知與理解,大多得益于自然的啟示。如圓形帶給我們的飽滿、團圓與吉祥之意,是與太陽和月亮有密切關系的;而對角形堅韌、冷峻的感覺,則與巖石的性格有聯(lián)系;跳躍的海浪與曲折的小路,使我們認識到曲線的活潑、流暢、柔軟與女性的溫柔,這種認知心理基礎對依據表現(xiàn)意圖來準確、迅速定位形的設計十分有益。
平面廣告編排設計,羅列起來要素眾多,但統(tǒng)領概括非常簡單:即形、色和所表現(xiàn)的質。構成的思維是將這些表象的諸元素編排、規(guī)劃、結構為一個整體。好的構成是一座以形達意、以狀表味的橋,這種形式與內涵的溝通與聯(lián)結,目的是揭示主題和傳達思想。 首先,無論設計元素的多寡,觸一發(fā)而動全身。